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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19-10-15 16:19:07    浏览次数:      【字体:    

中共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向社会公开稿)

 

根据州委巡察工作部署,2019年1月18日至2019年2月25日,州委第五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对州公积金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5月14日州委巡察组向州公积金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政治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中共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度学习计划》、《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文流程管理工作制度》《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干部教育和业务培训三年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了学习制度二是分别于2019年3月、6月组织召开了两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党组书记上专题党课2次,邀请州委讲师团、州直机关工委有关专家和领导开展培训,党组班子成员均在集中学习会上作重点发言,并提前撰写好发言提纲,中心系统内党员干部参与培训,做到了学习“无死角”、思想“全覆盖”;三是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常态化”,中心每周二按时召开中心党组(扩大)学习会,各党支部每月按时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列入学习会的规定学习内容。

   (二)针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走样变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5年至今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情况进行自查,自查结果表明每次分工调整均因人事变动和分管工作调整进行调整,撰写了《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情况说明》,对巡察反馈“调整分工比较随意”的情况进行了说明;二是制定下发《会议管理办法》,指定综合科负责党组会议议题资料、信贷管理科负责主任办公会议议题资料的收集和会议记录,建立议题收集台账,议题研究落实销号记录台账;三是在中心党组(扩大)学习会上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切实把握好党组工作的有关要求。

   (三)针对“文件资料造假普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文件资料造假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撰写了《关于未经签发编印文件和擅自增加会议记录的情况说明》,根据自查结果,中心党组按有关程序于6月20日对擅自编印文件、擅自增加会议记录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和批评教育;二是制定下发《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文流程管理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公文管理机制三是梳理造假文件,将造假文件作废,强化公文编印管理和会议记录管理,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将会议情况记录在专用会议记录本上,编印页码,按年度分别归档管理。

(四)针对“违规制作和使用党旗”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拆除中心机关党员活动室上墙的不规范党旗,将党旗和入党誓词分别制作规范上墙;二是举一反三,全面自查中心各党支部党员活动室已上墙的党旗,对在党旗上有誓词的进行拆除,重新规范上墙。

二、关于“思想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两学一做’常态化‘不常态’”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两学一做’常态化‘不常态’”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撰写了《关于“两学一做”常态化不常态有关问题的情况说明》,根据自查结果,中心党组于6月24日对未按照“两学一做”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的具体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和批评教育;二是督促各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中心机关党委每月制定工作任务提示单下发各党支部,明确当月工作重点和工作时限,各支委根据工作提示单严格开展“三会一课”,并于次月4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机关党委;三是中心每周二按时召开中心党组(扩大)学习会,各党支部每月按时召开“三会一课”,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列入学习会的规定学习内容,确保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二)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挂空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意识形态工作‘挂空挡’”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撰写了《关于对中心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挂空挡”问题的说明》,根据自查结果,中心党组于6月20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和批评教育;二是出台《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建缴登记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及上半年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意识形态监督管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督查的通知》,对各管理部开展上半年工作督查;三是中心党组会议专题听取2019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并研究讨论下半年工作;四是制定下发《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QQ工作群管理制度》、《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媒体管理办法》、《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文流程管理工作制度》,规范了新媒体管理机制

(三)针对“党员干部思想教育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以来,召开中心党组(扩大)学习会22次,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省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分别于2019年3月及6月召开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两名党组班子成员及中心部分中层干部在集中学习会上作了重点发言。同时,邀请了州委党校及州直机关工委有关专家和领导为中心党员领导干部讲课;三是对反馈点名的人员进行了深入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中心党组于6月20日对反馈点名的人员进行了询问警示约谈;四是明确中心机关党委第一支部两名党性修养较好、政治素质较高的同志具体负责对反馈点名的人员进行党性培养帮教,目前该同志已按时上交2019年第三季度个人党性分析材料。

    三、关于对“组织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针对“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6月13日中心党组会议已研究2019年上半年党建工作;二是6月12日出台《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建缴登记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及上半年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意识形态监督管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督查的通知》,开展上半年工作督查,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是严格按照州委党建办、州直机关工委《关于印发<黔南州州直机关党建巡察(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要求开展党建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考核评价、评先选优、党建年度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四是针对“基层组织建设虚化”“组织关系管理混乱”的问题,中心已于2018年4月份成立了机关党委,选举产生了中心机关党委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将分散挂靠在县级各单位的32名党员同志的组织关系整合到中心统一进行管理,按片区成立了四个党支部。在中心机关成立“党建扶贫办”,明确专人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党员的组织关系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解决了中心党员因工作调动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问题;同时,由中心机关党委严格督促各党支部加强“三会一课”制度管理,各党支部召开“三会一课”前须将方案报中心机关党委审核同意后方可召开,会议记录用中心机关党委统一印制的会议记录本进行记录,严格监督各党支部严肃认真开展组织生活,坚决避免会议记录弄虚作假问题再次发生。另外,2018年10月设立了党费专户,各党支部缴纳的党费全部按月存入专户,由中心机关党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各党支部不再单独设置账户。2019年年初中心机关党委根据州直机关工委的要求,按照党费只能多缴、不能少缴的原则,测算党费月缴额上报工委审核后执行,党员均按时足额上缴党费,确保党费收缴管理规范化;五是为强化基层党组织的责任意识,中心党组于2019年9月24日分别对负责党组织管理的相关责任人和“会议记录弄虚作假”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

(二)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央《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和省委、州委实施意见,严肃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会前的意见征求、广泛听取意见,广泛开展交心谈心活动,认真仔细做好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中心党组民主生活会的严肃性;二是针对巡察反馈“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遗失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本”的问题,开展深度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中心党组于6月24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和批评教育;三是出台《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建缴登记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及上半年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意识形态监督管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督查的通知》,开展上半年督查,督促检查中心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会议筹备、组织实施、材料归档等各环节工作,切实认真开展好党内政治生活。

(三)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巡察反馈“政治关把得不严和发展党员程序倒置”的问题,开展深度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中心党组于6月20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和批评教育;二是明确中心机关党委第一支部两名党性修养较好、政治素质较高的同志具体负责对反馈点名同志进行党性培养帮教,目前该同志已按时上交2019年第三季度个人党性分析材料;三是将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资料汇编成册并下发各党支部,要求各党支部在6月份的支委会上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规程的学习,严格按照规程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四是6月12日出台《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建缴登记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及上半年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意识形态监督管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督查的通知》,对党建工作开展上半年督查;五是在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第二次集中学习会上,邀请州直机关工委同志到中心开展发展党员工作规程专题培训。

(四)针对 “干部队伍建设缺乏统筹谋划”的问题。

    整改情况:现已制定下发《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干部教育和业务培训三年工作方案》和《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干部队伍建设三年规划》,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教育培养,着力建设一支适应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和业务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但因中心涉及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未及时能对“中层干部断层、青黄不接”、“干部任职交流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进行有效整改。下一步,中心将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各项规定,按照《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干部队伍建设三年规划》,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从有利于干部成长和岗位效能提高的角度,适时对干部进行选拔任用和轮岗交流。

(五)针对“执行选人用人程序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别于2019年5月28日、6月4日在中心党组(扩大)学习会上组织学习州纪委、州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黔南州领导干部党风廉洁情况“凡提必听”实施办法的通知》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要求人事政工人员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程序,严格落实干部选任“凡提四必”要求,强化干部选任监督,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确保选人用人各环节不出问题。二是中心党组于2019年9月18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

(六)针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2019年中心提拔5名副县级干部时要求按规定如实填报2019年《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党组书记和政工人员认真进行审核;二是针对巡察反馈“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走过场,密封在信封中无人问津,无领导审签”的问题,开展深度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向中心党组提出责任追究的请示,于6月20日中心党组第十三次会议研究通过,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四、关于对“作风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针对“变相发福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巡察反馈“从中心财政补助经费中支出2万元,用于补助职工健身徒步活动购买服装和运动鞋”的问题,开展深度调查,撰写《关于2016年购买运动服支付渠道的情况说明》;二是按巡察组“边巡边改”要求已于2019年2月15日上午全额清退,工会经费专用账户已建立并正常使用;三是2019年2月27日组织工会委员学习了《贵州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进行工会经费使用和管理;四是审计监察科已牵头对工会经费进行了自查,无违规使用工会经费的情况。

(二)针对“搞形象工程”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巡察反馈“租用花卉装饰办公场所和重复投资打造楼道形象工程”的问题,开展调查,撰写《租用花卉的情况说明》和《关于楼廊文化建设中重复建设的情况说明》对租用花卉和楼廊文化建设的前因后果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统筹规划;二是制定下发《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管理办法》,规范项目审批程序

(三)“违规报销频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人员对2016年以来食宿报销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二是针对巡察反馈“违规报销伙食补助和超标准报销住宿费”的问题,开展深度调查,撰写《关于对中心多报销伙食补助费问题的说明》和《关于超标准报销住宿费的情况说明》;三是根据调查结果,将多报差旅费伙食补助进行清退;四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规章和制度办事,加强票据的审核,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中心现有的财务管理流程进行认真分析和梳理,制定《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管理办法》;二是审计监察科全程参与中心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采购过程进行监管;三是规范合同、采购材料等档案资料归档整理,已将2016年以来设备采购档案资料确定归档整理。

(五)针对“超标用餐频繁”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人员对2016年以来加班工作餐报销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根据自查自纠结果拟定处理方案,中心党组6月27日对各涉事部门和人员集中进行约谈和批评教育并清退违规资金;二是加强廉政教育,2019年3月27日召开了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同时,通过中心组学习及各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方式,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政规定制度的学习;三是加强对经办人员业务的学习培训,于6月28日开展了业务培训,严格对原始票据进行审核把关;四是制定下发《干部职工加班用餐误餐审批管理办法》,有针对性地规范了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加班用餐管理审批。

五、关于对“纪律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针对“执纪监督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电子检查结果进行整改要求的通知》、《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审核工作的通知》,利用住建部电子化检测工具和中心审计稽核系统每月开展公积金各项业务的日常审计,切实加强公积金提取业务审核工作;二是中心党组于6月27日对各管理部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二)针对“因私出国(境)管理失职”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了《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从严从实强化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目前,中心所有持证人员已将证件上交统一管理;二是中心党组会同第八纪检监察组于8月30日对7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六、关于对“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27日召开了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二是6月12日出台《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建缴登记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及上半年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意识形态监督管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督查的通知》,开展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督查;三是6月13日中心党组会议听取了2019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并就下半年工作进行研究讨论;四是7月11日中心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心领导班子认真剖析自己,并在党组会上表态要带头加强自身建设,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二)针对“‘两个责任’约谈掺杂水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中共黔南州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实施办法>的通知》(黔南党办发〔2016〕11号)、《中共黔南州委办公室印发<黔南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办法>的通知》(黔南党办发〔2018〕22号),并结合实际加以贯彻落实;二是针对巡察反馈“虚报约谈数据”的问题,开展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中心党组于6月20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和批评教育;三是按要求对约谈工作进行台账管理。

七、关于“中央和省委巡视整改”方面针对“巡视整改不重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已制定中心党组2019年学习计划并行文下发,并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列入每周中心党组(扩大)学习会的学习内容;二是6月26日至28日召开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第二次集中学习会,邀请州委讲师团、州直机关工委有关专家和领导开展培训,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三是组织人员对2016年以来食宿报销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清退了违规资金,切实做好风险防控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四是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相关体制机制,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不断扎紧“制度铁笼”;五是严格按照中心党组《领导干部包片帮扶工作制度》深入开展驻村帮扶工作,促进精准帮扶,点面推进。

八、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方面针对“脱贫攻坚推进不平衡”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中心领导班子和各科室坚持按照中心党组制定出台的《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领导干部脱贫攻坚包片帮扶工作制度》深入到包片帮扶的村开展调研,2019年已经到荔波、福泉、龙里、贵定、三都、平塘等管理部的帮扶联系村开展调研,并结合调研情况研究出台了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二是为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均衡推进,中心党组于2019年4月10日召开党组会明确2019年整合投入的帮扶资金不低于上年帮扶资金。根据调研掌握的情况,中心党组2019年已投入22万余元资金进行帮扶,其中有4个村是管理部的帮扶联系村;三是6月13日中心党组会议研究了2019年上半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开展情况汇报。四是从6月份起,各管理部和驻村队员每月25日前将脱贫攻坚的工作开展情况报中心党组研究,实行一月一调度,确保系统内脱贫攻坚工作均衡推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54-8253303;邮政信箱:都匀市京都广场A座2单元8楼802室 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收〉,邮编:558000;电子邮箱:253726138@qq.com

 

 

            中共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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