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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中共黔南州委第五轮巡察第四巡察组进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工作

作者: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19-01-25 11:59:34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州委第四巡察组近日进驻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巡察工作。1月18日下午,州委第四巡察组巡察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动员会召开。州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蔡可梅就此次巡察工作作了动员讲话,州委第四巡察组组长李志民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王新义主持会议并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作了表态发言。

州委第四巡察组全体成员,州纪委州监委第八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中心各县(市)管理部正、副主任,直属业务部、各科室全体在职在编人员,党员代表、退休干部代表等有关同志列席会议。

蔡可梅指出,巡察监督的重点是了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巡视巡察整改情况、脱贫攻坚工作等方面情况,以及州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李志民强调,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巡察当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重要契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要强化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好州委巡察组工作。党员干部要不遮不掩、客观真实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正确履行好党员义务。党组要切实担负起配合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要强化整改落实,做到巡察前即知即改,巡中立行立改,巡后全面整改。

王新义表示,将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自觉接受、积极配合州委第四巡察组的监督检查,做到凡是巡察组指出和反馈的问题,即知即改,绝不敷衍,彻底整改;凡是巡察组提出的要求建议,绝对虚心接受,认真研究,及时落实;凡是巡察组交办的事项,坚持保证质量,立说立行,按时办好;凡是涉及违法乱纪的行为和个人,都要严查深究,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州委第四巡察组将在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1个月左右,巡察期间设值班电话:0854—8251638,邮政信箱:黔南州纪委州监委大楼州委巡察办转州委第四巡察组收,也可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18385567602@163.com,或投入设在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大楼一楼和六楼的意见箱内。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州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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