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住房公积金结息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2020年6月30日对职工个人账户进行结息。为确保结息工作顺利进行,保证职工利益不受损失,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缴存单位务必在2020年6月25日前完成本单位当月的公积金汇缴工作。
二、本次计息利率为结息日中国人民银行挂牌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一年期利率为:1.5%)。
三、停办业务时间:2020年6月29日-30日。届时,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受托银行营业网点及手机公积金APP、微信公众号、网上服务大厅等所有互联网服务渠道将关闭业务查询功能,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异地转移接续等业务将暂停办理,2020年7月1日全面恢复。
请您根据自身需要,提前做好相应安排,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致电住房公积金热线0854-12329进行咨询。
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