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公积金中心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一季度工作推进会
3月26日,中心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一季度工作推进会。会议由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王新义主持,中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及扫黑办公室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3月17日州扫黑办《关于印发<贵州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和《黔南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报》(第九期)文件精神,听取中心扫黑办汇报全州第一季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并研究通过了《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王新义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重大的政治任务,中心必须要按照中央、省、州的相关部署扎实推进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要抓住公积金行业的特点,对行业乱象问题进行深挖彻查,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维护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
王新义要求,一是要向各县(市)管理部主要负责人提要求、打招呼、敲警钟,一定要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办理公积金业务,坚决杜绝违反流程规定的问题出现,一旦发现问题,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要及时清理系统业务操作权限,明确业务流程和授权,做好权限设置和管理。三是各县(市)管理部、直属业务部、各科室要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中心扫黑办报告,并由扫黑办向领导小组提出拟办意见。四是与州公安、州纪委监委针对公积金自身特点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提出相关处理措施,对使用虚假资料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的责任人要进行责任追究,对恶意欠贷,逾期不归还公积金贷款行为,要及时查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