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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年度报告解读

作者: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18-03-28 17:27:1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住建部《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2018年3月21日召开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三届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黔南州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披露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全面反映了中心2017年各项业务运行情况,总结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各项决策部署,支持职工住房消费和促进房地产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所取得的成效。现将《报告》重点内容解读如下:

一、公积金缴存方面。加大建制力度,提高制度覆盖面

2017年,中心紧紧围绕深化全州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加快信息化建设带动服务质量的提升,以落实州政府办印发的《黔南州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方案》(黔南府办函〔2016〕97号)和《住房公积金建缴登记三年行动计划》(黔南府办函〔2017〕23号)为抓手,上下联动、紧扣主题、明确主线、强化宣传、形成合力,努力推进制度全覆盖工作开展,改革工作成绩斐然、初见成效。2017年全州共新增缴存单位429家,新增缴存职工1.86万人,新增缴存额27.13亿元,同比多归集4.27亿元,增幅18.67%。截至2017年12月底,全州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3214家,实缴职工15.61万人,累计缴存额136.97亿元,同比增长24.7%,缴存余额73.82亿元,同比增长19.31%。

二、公积金提取方面。当年提取额增幅较大,支持职工住房消费力度加强

2017年全州住房公积金提取15.17亿元,同比增长33.99%,占当年缴存额的55.92%,比上年同期增加6.4个百分点,提取业务的增速继续保持高于缴存增速的水平。全年提取额按当年提取人数计算,人均提取0.8万元/年。从数据看,住房消费类提取继续占提取主导地位,有效降低了职工购房成本,减轻了住房消费负担,进一步支持了职工住房消费。

三、公积金贷款使用方面。优化完善贷款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职工节约更多的利息支出

2017年全州共为7,850户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建)房贷款22.13亿元,同比多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42亿元,增长12.25%。发放户数同比增长5.1%,个贷率103.94%,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为76.73亿元。支持购建房面积96.59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增加7.1万平方米,增长7.93%,“去库存”效果明显,市场占有率42.88%。缴存职工选择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意愿不断增强,发挥了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的作用。

2017年,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为职工节约购房利息支出6.07亿元,大大降低了住房消费成本。住房公积金贷款继续坚持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支持刚需和改善型购房群体的政策导向与制度优势。从房屋类型、房屋面积、借款人收入等结构分析看,中、低等收入借款人占比均接近82%,140(含)平方米以下的房屋面积占比90.68%。

四、公积金资金运营方面。积极开拓创新,保障资金资产安全有序运行

2017年,个人住房贷款率103.94%,比上年增加4.37个百分点,居高不下的个贷率,使中心的资金压力持续高位运行。截至2017年底,中心住房公积金存款4.05亿元,2017年住房贡献率137.52%。为满足全州职工贷款资金使用需求,中心积极创新,先后与银行采取存量补息贷款的方式筹集资金5.5亿元,在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发挥公积金对缴存职工购房的保障作用的同时,平缓了中心资金流动性压力。

在贷款规模大幅扩大的情形下,截至2017年底,个贷逾期率0.081‰,比上年减少0.08个千分点。

五、收益分配方面。大力支持廉租住房建设

2017年,共实现增值收益10,590.47万元,同比增长41.62%,增值收益率1.5%,按照财政部《关于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财会字〔1999〕33号)有关规定对增值收益进行了分配,当年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351.42万元,到2017年底,已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6,398.23万元用于政府保障房建设。

六、管理和服务方面。努力创新住房公积金服务举措,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倾斜,加快信息化建设

一是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功能,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切实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问题,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州实际,对现有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使用政策作适当调整,出台《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了:缴存方面,扩大缴存范围,确定进城务工人员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登记及计缴方式,简化职工办理个人账户转移程序等;提取方面,房款提取使用政策,精简审批要件,优化业务流程等;贷款方面,调整贷款延长年限,对最低缴存职工贷款给予可贷资金15%的上浮照顾,明确贷款的权力和义务规定,有效防范公积金安全风险。二是建立健全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补助审批制度。按照中央“三降一去一补”的重大工作任务要求,通过对我州企业实际调研后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补助制度,提出符合“缓”“补”条件的企业,在既不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对缴存住房公积金进行缓、补的政策支撑,以此切实解决企业实际困难,扩大和稳定就业,实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就业局面。三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按照住建部《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的通知》(建办金〔2014〕51号)和住建部《关于推广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的通知》(建金信函〔2015〕5号)要求,积极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和“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公积金中心接口标准”(简称“双贯标”),2016年6月,中心开始启动住房公积金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建设项目,通过成立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外出考察学习、制定工作方案推进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至2017年初,建设方案获州政府批准后,通过政府采购程序顺利完成公开招投标工作。在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建设银行等部门和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经过两个多月的人机磨合,2017年10月10日新系统正式上线运行,支付宝、网上办事大厅、手机APP及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公积金”服务平台也于11月开始提供查询服务。新的业务综合管理系统运行正常、平稳,符合住建部“双贯标”建设要求,2017年12月11日中心以112.64分顺利通过了住建部与省住建厅专家组的联合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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