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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

作者: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0-03-31 17:19:4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黔南州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33名委员,2019年召开了三届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1.《黔南州2018年全州住房公积金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2.《黔南州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3.《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请示》;4.《关于都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业务的请示》;5.《关于调整租房提取额度的请示》;6.《关于申请建设业务综合用房及其配套设施的请示》。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州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正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综合科(机关党委办公室)、计划统计与会计核算科、信贷管理科、信息技术科、审计监科、归集管理科6个科室,下设直属业务部,福泉、独山、平塘、荔波、三都、瓮安、贵定、龙里、惠水、长顺、罗甸12个管理部(业务部)。从业人员103人,其中,在编 75 人,非在编28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9年,新开户单位831,实缴单位4,354家,净增单位651家;新开户职工2.31万人,实缴职工19.48万人,净增职工0.51万人;缴存额35.08亿元,同比增长12.55%2019年末,缴存总额203.22亿元,同比增长20.86%;缴存余额95.02亿元,同比增长13.77%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9家,比上年无增加(减少)

(二)提取2019年,提取额23.57亿元,同比增长9.76%占当年缴存额的67.19%,比上年减少1.69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108.19亿元,同比增长27.85%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40万元。

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8728.1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0.67%11.40%

2019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2.04亿元。

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43万笔160.82亿元,贷款余额108.8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26%21.23%17.37%。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114.57%,比上年增加3.5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9家,比上年无增加(减少)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四)购买国债:无

(五)融资:2019年,融资3.99亿元,归还0.83亿元。2019年末,融资总额15.45亿元,融资余额13.83亿元。

    (六)资金存储: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73亿元。其中,活期0.017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亿元,1年以上定期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71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114.57%,比上年增加3.5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9年,业务收入28,617.85万元,同比增长14.61%。其中,存款利息172.84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8,444.47万元,其他0.54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9年,业务支出17,064.96万元,同比增长7.52%。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3,256.95万元,归集手续费488.95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381.53万元,其他1,937.53万元(贴息贷款利息支出)

(三)增值收益2019年,增值收益11,552.89万元,同比增加26.99%。增值收益率1.31%,比上年增加0.14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9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611.06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458.65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483.18万元。

2019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1,458.65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677.78万元。其中2018计提未交的4,677.78万元和2019年按财政要求先预缴入国库的1,000万元整。

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0,887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0,559.19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9年,管理费用支出1399.28万元,同比下降12%。其中,人员经费826.88万元,公用经费118.94万元,专项经费453.46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62.94万元,逾期率0.15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补足提取。2019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1,611.06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9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0,887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1%,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1.49%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无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9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17.58%2.69%12.55%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6.99%,国有企业占15.16%,城镇集体企业占1.15%,外商投资企业占0.2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0.9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45%,其他占4.08%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6.55%,国有企业占17.64%,城镇集体企业占0.45%,外商投资企业占0.1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3.7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27%,其他占1.26%;中、低收入占52.65%,高收入占47.35%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5.64%,国有企业占12.62%,城镇集体企业占1.12%,外商投资企业占0.2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5.8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15%,其他占3.37%;中、低收入占91.68%,高收入占8.32%

(二)提取业务:2019年,8.28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3.57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2.26%(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8.8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62.68%,租赁住房占0.71%,其他占0.01%);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7.74%(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4.2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82%,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14%,其他占1.49%)。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26.64%,高收入占73.36%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12.29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44.97%,比上年下降2.76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82,194.49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3.04%90-144(含)平方米占81%144平方米以上占15.96%。购买新房占94.31%,购买二手房占5.69%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5.49%,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4.14%,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37%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41.52%30-40岁(含)占30.4%40-50岁(含)占20.89%50岁以上占7.19%;首次申请贷款占83%,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7%;中、低收入占50.91%,高收入占49.09%

2.异地贷款: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55518,323.9万元。2019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48,361万元,异地贷款余额43,432.26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9年,没有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

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四)住房贡献率: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35.51%,比上年减少2.24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根据机构改革工作要求,中心从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改为正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2019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计部门公布的2018年度我州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等相关数据,调整2019年度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的上限和下限,即:上限为不得超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6,701÷12个月=5,558)的3倍,即16,675,单位和职工个人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合计上限为:4,002元(16,675×12%×2);缴存基数下限为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2018年度我州各县(市)最低工资标准。

2.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防范资金风险,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政策作调整:贷款方面,一是明确房屋套数认定标准;二是调整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三是调整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四是调整又提又贷政策;五是暂停受理商转公贷款申请。提取方面,一是限制异地购房提取;二是调整辞职提取政策;三是调整职工调出本州提取政策;四是调整租房提取额度。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进一步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减少审批要件,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时,取消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互联网+”为导向,完善功能齐全、使用便捷、服务高效、职工满意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推进互联网+住房公积金,提高群众办事的服务满意度。截至20191231日,全年共接受社会各界电话咨询14,525条、网站留言板199条、主任信箱54条。全州各服务渠道注册职工超过9万人,占全州正常缴存职工的45,全州综合服务平台渠道访问量达到129万人次,其中网上营业厅访问25万人次,手机APP访问45万人次,微信公众号59万余次;通过网厅及手机APP服务渠道共办理公积金提取6,628笔,提取资金7,816,贷款提前还本及还清1,356笔,收回贷款本金及利息87,253,贷款业务离柜率超过50%,业务综合离柜率达到33.73%

)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紧盯非法中介恶意制造虚假资料提供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中心开展行业乱象治理,推动扫治同步,标本兼治,2019年及时发现并制止了10余起缴存职工提供虚假资料骗提套取公积金的行为,配合都匀市公安治安大队在直属部办事大厅现场制止一名骗提套取公积金职工,并成功抓获一名涉嫌伪造虚假提取资料的非法中介。

)逾期贷款管理方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情况。2019年,向州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共计收回逾期贷款本息5.73万元。

 

 

 

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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