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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

作者: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19-03-08 09:44:5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黔南州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33名委员,2018年召开了三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1、《黔南州2017年全州住房公积金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2、《黔南州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州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公管理正县级事业单位,设综合科、计划统计与会计核算科、信贷管理科、信息技术科、审计监察科、归集管理科6个科室,1个直属业务部以及福泉市、独山县、平塘县、荔波县、三都县、瓮安县、贵定县、龙里县、惠水县、长顺县、罗甸县等11县(市)管理部。从业人员111人,其中,在编 80 人,非在编 31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8年,新开户单位719,实缴单位3703家,净增单位489家;新开户职工2.56万人,实缴职工18.31万人,净增职工2.7万人;缴存额31.17亿元,同比增长14.88%2018年末,缴存总额168.14亿元,同比增长22.76%;缴存余额83.52亿元,同比增长13.14%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9家,比上年无增加(减少)。

(二)提取2018年,提取额21.47亿元,同比增长41.52%;占当年缴存额的68.88%,比上年增加12.96个百分点。2018年末,提取总额84.62亿元,同比增长34%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40万元。

2018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86万笔25.2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05%14.15%

2018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9.24亿元。

2018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56万笔132.66亿元,贷款余额92.7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09%23.53%20.89%。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111.07%,比上年增加7.13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9家,比上年无增加(减少)。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四)购买国债:无

(五)融资:2018年,融资4.98亿元,归还0.5亿元。2018年末,融资总额13.46亿元,融资余额10.67亿元。

(六)资金存储: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64亿元。其中,活期0.017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亿元,1年以上定期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2.63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111.07%,比上年增加7.13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8年,业务收入24,968.77万元,同比增长16.93%。其中,存款利息304.73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4,663.4万元,其他0.64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8年,业务支出15,871.34万元,同比增长47.46%。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1,874.81万元,归集手续费1,505.1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348.73万元,其他1,142.70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8年,增值收益9,097.43万元,同比下降14.10%。增值收益率1.17%,比上年减少0.33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8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602.95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816.7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677.78万元。

2018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816.7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551.42万元。其中含2017年度计提未交的4,551.42万元和2018年按财政要求先预缴入国库的1,000万元整。

2018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9,275.94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2,076.01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8年,实际管理费用支出1,590.25万元,同比增长17.65%。其中,人员经费1,021.78万元,公用经费213.32万元,专项经费355.15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88.73万元,逾期率0.096‰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补足提取。2018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1,602.95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8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9,275.94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1%,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96%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无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8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15.21%17.3%14.88%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3.44%,国有企业占15.34%,城镇集体企业占1.4%,外商投资企业占0.1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2.6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84%,其他占5.14%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7.59%,国有企业占18.21%,城镇集体企业占0.39%,外商投资企业占0.0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1.8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38%,其他占1.48%;中、低收入占99.5%,高收入占0.5%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6.07%,国有企业占14.52%,城镇集体企业占1.2%,外商投资企业占0.4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3.0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31%,其他占12.43%;中、低收入占93.99%,高收入占6.01%

(二)提取业务:2018年,为7.5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1.47亿元。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2.27%(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6.5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4.23%,租赁住房占1.04%,其他占0.48%);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7.73%(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4.4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92%,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22%,其他占1.16%)。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3.2%,高收入占6.8%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08.8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47.73%,比上年增加4.85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69,372.77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4.21%90-144(含)平方米占81.77%144平方米以上占14.02%。购买新房占95.84%(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56%),购买二手房占3.5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63%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6.03%,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3.52%,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45%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8%30-40岁(含)占36%40-50岁(含)占33%50岁以上占3%;首次申请贷款占65%,二次申请贷款占35%;中、低收入占68%,高收入占32%

2.异地贷款:2018年,发放异地贷款50114,909.4万元。2018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30,037.1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7,927.28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8年,没有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

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

(四)住房贡献率: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37.75%,比上年增加0.26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为强化全州住房公积金系统党员队伍管理,履行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要求,全面推进州中心系统党的建设,教育党员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经中心党组研究,并报经州直属机关工委批准,中共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委员会于20184月成立。中心机关党委共有党员57名,设置书记1人,专职副书记1人,委员5人(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群工委员、文体委员各1 人)。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2018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计部门公布的2017年度我州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等相关数据,调整2018年度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的上限和下限,即:上限为不得超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3,530÷12个月=5,294.17元)的3倍,即15,882,单位和职工个人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合计上限为:3812元(15,882×12%×2);缴存基数下限为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2017年度我州各县(市)最低工资标准。

2.为规范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活动,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出台了《黔南州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结合州情实际明确了行政执法范围、处罚标准、执法程序以及相关监督措施。《管理办法》的正式实施,更加规范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行为,同时促进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扩面。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 通过运用互联网+公积金信息化平台,开通网上业务大厅以及手机APP线上业务办理功能,职工可多渠道全方位查询、咨询、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事项,可线上申请办理公积金还贷提取、固定比例提取、离退休销户提取、提前部分还款、提前结清、签约月对冲等相关业务,极大的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和用户体验,真正实现了让缴存单位和职工足不出户、一次不跑就能办事,畅享指尖上的公积金服务

2. 积极参与黔南州大数据云平台系统建设,通过云平台与多部门间进行数据共享,信息互通,有效的解决查询难、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目前中心已与公安、工商、民政等部门进行了数据交换测试,为减少职工办理业务成本奠定了基础。积极建设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联网对接,用高科技手段杜绝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违法行为。

3. 将住房公积金归集、贷款业务委托扩大到州内所有银行金融机构,充分利用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布局的优势,为单位和职工增加办理服务网点,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只需提交资料到受托银行,由受托银行受理后提交中心审批,大大减少了职工往返公积金与银行之间的跑路次数。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互联网+”为导向,完善功能齐全、使用便捷、服务高效、职工满意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根据住房公积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在做好窗口服务的同时,不断创新公积金服务模式,以互联网和移动终端为主要载体,同步上线运行了中心门户网站、网上业务大厅、自助查询机、12329服务热线、手机短信、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七种服务渠道,并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推出支付宝刷脸功能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服务。同时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办理办事职工可足不出户在线申请办理公积金提取、偿还贷款、签约月对冲等业务,所提资金秒级到账、扣款短信及时提醒,实现让职工办理业务零跑路,着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2017年中心改革案例在2018年被评为贵州省2017年度全面深化改革40个优秀案例之一;七一建党97周年中心机关第一党支部被州委评为脱贫攻坚先进党组织,2名同志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中心被州文明办授予文明单位称号。

)审计检查情况。审计监察科在业务倒查核实中,发现极少数职工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伪造异地购房虚假证明材料骗提套取公积金,通过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向公安机关报案,共追回45笔骗提资金250.95万元。

(七)逾期贷款管理方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情况。2018年,继续执行已生效判决3起、向州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起,共计收回逾期贷款本息63.2万元。



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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