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公积金中心完成2019年全州结息工作
2019年6月30日,黔南州住房公积金中心顺利完成了2019年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结息周期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本次结息中心共向全州20.54万缴存职工(含封存账户职工)结付利息12,152.79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1.96万名缴存职工,结息金额增长1,512.91万元。所结利息已准确、足额计入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职工可通过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渠道进行查询。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即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职工缴交的住房公积金不仅能保值增值,还能享受住房公积金低利率住房贷款等惠民政策,借助公积金实现“住有所居”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