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积金收紧 只支持首套和二套购房
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职工只有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所在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要求:
在郑州市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五年内的正式购房手续、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提取人份证、购房人身份证;在郑州市以外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五年内的正式购房手续、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提取人身份证、购房人在购房地的身份证或户口本(或购房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今年3月底,河南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曾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最高贷款额由60万元增加到80万元。
据2016年1月28日,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公布的关于修改《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细则》相关内容的通知显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房产共有人凭五年内购房资料提取住房公积金,同一套住房每人提取一次,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房款(扣除贷款部分)。本次政策调整意味着河南收紧了公积金政策。
(来源:北青网)